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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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安陽新世濟醫院項目位于河南省安陽市龍安區梅東路和107國道交叉口嘉州·華庭商住小區臨街樓,北緯36°04′35.19″,東經114°17′50.62″,廠區東側為嘉州·華庭商住小區,南側為文昌大道,西側為梅東路,北側隔路為住宅小區。屬新建項目,床位30張,目前,本項目所需生產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均已建設。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本項目于2016年5月16日經安陽市龍安區衛計委批準立項,批準文號為龍衛(2016)第02號。2016年7月河南省安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安陽新世濟醫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016年10月12日,安陽市龍安區環境保護局以龍環建書[2016]01號對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審批。本項目于2016年12月開始建設,于2017年12月竣工,2018年3月10開始調試生產。本項目于2019年6月25日取得《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許可證編號:安排字第35號,發證單位安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未接到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實際總投資為3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5萬元,占總投資的1.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僅針對安陽新世濟醫院項目涉及的污水排放、噪聲及固廢驗收,輻射監測不屬于本次驗收范疇,需要委托其他有資質機構進行評價和驗收監測。
二、工程變動情況
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地埋式污水處理設施排放的臭氣,主要為NH3、H2S等,無組織排放。
(二)廢水
本項目廢水主要為職工及病人的生活廢水,產生量為16.211m3/d,5917m3/a,通過地埋式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排入宗村污水處理廠。本項目廢水處理站采用“兼性水解酸化+接觸氧化+二氧化氯消毒”工藝進行處理。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源自門診就診人員及陪診人員的嘈雜聲、污水處理站水泵和鼓風機噪聲。人員嘈雜聲經墻體隔音和距離衰減降噪,污水處理設施為地埋式設施,噪聲經地面隔音降噪。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固廢主要包括:職工及就診人員生活垃圾、醫療垃圾及污水處理站污泥,產生量為22.01t/a。
其中職工及就診人員生活垃圾產生量10.95t/a,由龍安區環衛部門收集后送安陽市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醫療垃圾為危險固廢,代碼為HW01,產生量10.95t/a,暫存于聚乙烯桶內,置于醫療廢物暫存間,送至安陽洹祥醫療廢棄物綜合處理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處理,日產日清,固廢處置協議見附件五;污水處理站污泥產生量0.11t/a。
(五)輻射
該醫院的現有的輻射診療設備主要有:DRX線攝像機1臺,所在場所為放射科,設備主要產生X射線輻射。輻射監測不屬于本次驗收范疇,需要委托其他有資質機構進行評價和驗收監測。
(六)其他環境保護措施
1.環境風險防范設施
本醫院建立有醫療廢物應急處置方案:
(1)致病微生物風險:對傳染病診治規模進行控制,盡量將傳染病理進行單獨診治,并給予特殊治理??s小傳染病病毒接觸群體,適當時候應當采取隔離的保守治療方式;
(2)醫療廢水:污水處理站旁邊設22.5m3污水事故排水池1個,一旦污水輸送或處理出現故障,將廢水暫時引入該水池,待搶修完成后再一并處理,醫院制定有污水處理應急方案;
(3)醫療廢物轉運、輸送:制定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并由專人負責管理;醫療廢物由密閉容器送至安陽洹祥醫療廢棄物綜合處理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處理,并且日產日清;建立有醫療廢物應急處置方案。
2.在線監測設備
未安裝在線監控設備。
3.其他設施
本項目不涉及以新帶老改造工程、關停或拆除現有工程(舊機組或裝置)、淘汰落后生產設備、生態恢復工程、綠化工程、邊坡防護工程等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結果
(一)環保設施處理效率
1.廢氣治理設施
不涉及。
2.廢水治理設施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廢水處理設施對污染物的處理效率分別為氨氮86.5%~86.7%、懸浮物87.0%~87.2%、化學需氧量78.7%~79.1%、生化需氧量77.4%~77.5%。
3.噪聲治理設施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東、北廠界晝、夜間8個廠界噪聲測定值均未超出《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表1中3類聲功能區標準限值,本項目西側緊鄰梅東路、南側鄰文昌大道,不再對西廠界和南廠界噪聲進行監測。
4.固廢治理設施
不涉及。
5.輻射防護設施
不涉及。
(二)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廠界無組織排放氨、硫化氫周界外濃度最高點12個測定值均未超出《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表3污水站周邊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濃度。
2.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外排廢水pH測定值及懸浮物、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日均濃度值均未超出《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5005)表2預處理標準限值;懸浮物、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排放負荷均未超出該標準限值。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外排廢水氨氮、懸浮物、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日均濃度值均未超出宗村污水處理廠設計進水指標。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外排廢水糞大腸菌群日均值未超出《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5005)表2預處理標準限值。
3.廠界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東、北廠界晝、夜間8個廠界噪聲測定值均未超出《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表1中3類聲功能區標準限值,本項目西側緊鄰梅東路、南側鄰文昌大道,不再對西廠界和南廠界噪聲進行監測。
4.固體廢物
本項目固廢主要包括:職工及就診人員生活垃圾、醫療垃圾及污水處理站污泥,產生量為22.01t/a。
其中職工及就診人員生活垃圾產生量10.95t/a,由龍安區環衛部門收集后送安陽市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醫療垃圾為危險固廢,代碼為HW01,產生量10.95t/a,暫存于聚乙烯桶內,置于醫療廢物暫存間,送至安陽洹祥醫療廢棄物綜合處理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處理,日產日清,固廢處置協議見附件五;污水處理站污泥產生量0.11t/a。
5.輻射
該醫院的現有的輻射診療設備主要有:DRX線攝像機1臺,所在場所為放射科,設備主要產生X射線輻射。輻射監測不屬于本次驗收范疇,需要委托其他有資質機構進行評價和驗收監測。
6.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計算,本項目廢水排放總量0.504萬噸/年,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0.687t/a,氨氮排放總量0.039t/a。固體廢物產生量0.0022萬噸/年,削減量0.0022萬噸/年,固廢均得到有效利用和妥善處置。
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總量未超出安陽市龍安區環境保護局對本項目環評審批意見(龍環建書[2016]01號)中給出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1)本項目無廢水外排,不涉及周邊地表水、地下水、海水污染。
(2)本項目周邊100米范圍內無環境敏感點。
六、驗收結論
本項目與《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方法》中規定的驗收不合格情形對照表見表1。
表1 驗收不合格情形對照表
序號 |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方法》 |
備注 |
1 |
未按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要求建成環境保護設施,或者環境保護設施不能與主體工程同時投產或者使用的 |
不存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或者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要求的 |
不存在 |
3 |
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經批準后,該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建設單位未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者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未經批準的 |
不存在 |
4 |
建設過程中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態破壞未恢復的 |
不存在 |
5 |
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建設項目,無證排污或者不按證排污的 |
不存在 |
6 |
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依法應當分期驗收的建設項目,其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環境保護設施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能力不能滿足其相應主體工程需要的 |
不存在 |
7 |
建設單位因該建設項目違反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受到處罰,被責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
不存在 |
8 |
驗收報告的基礎資料數據明顯不實,內容存在重大缺項、遺漏,或者驗收結論不明確、不合理的 |
不存在 |
9 |
其他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不得通過環境保護驗收的 |
不存在 |
七、后續要求
1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和宣傳,增強安全意識;
2加強污水處理設施的定期維護,嚴格防止跑、冒、滴、漏現象;
3加強余氯裝置和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